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6847.“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表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因而主。这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主的神性人身。“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方面的主,“以撒”代表神性理性层方面的主,“雅各”代表神性属世层方面的主(参看1893, 2011, 2066, 2072, 2083, 2630, 3194, 3210, 3245, 3251, 3305, 3439, 3704, 4180, 4286, 4538, 4570, 4615, 6098, 6185, 6276, 6425, 6804节)。“神”表示神性,这三个名字是代表;因此,主里面那些属性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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