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6806

6806.“神也认识

6806.“神也认识(他们)”表祂赐予(它)仁。这从“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认识(或知道、晓得)”当论及神,也就是主时,是指赐予仁。因为正是仁将主与人联结起来,并使主与他同住,从而知道他。诚然,主知道宇宙中的所有人;但除了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外,祂不会像一个父亲认识自己的儿子那样认识任何人。
  这解释了为何主论到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就称之为祂的“羊”: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那属我的,那属我的也认识我。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14, 27)
  但论到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主在这些经文中说,祂“不认识他们”: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又:
  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
  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必回答你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将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由此明显可知,“认识(或晓得、知道)”当论及主时,是指处于仁之良善,也就是赐予那良善,因为一切仁之良善皆来自主;“不认识(或不晓得、不知道)是指陷入邪恶。“认识(或晓得、知道)”含有结合的意思;可以说主有多认识一个人,取决于他与主结合到什么程度。主也知道那些没有结合的人,甚至知道这种人当中每一个的一切最小细节(约翰福音2:24, 25);但这些人因陷入邪恶,故会经历不同的同在,这种同在更像是不同在;这并不意味着主不同在,但陷入邪恶的世人和灵人就是那不同在的人,这种不同在就是主不认识他们所描述的。天使和灵人当中也有类似现象;生命状态相似的,彼此看似离得近,他们因此互相认识。相反,生命状态不相似的,彼此则看似离得远,他们也因此互相不认识。总之,在来世,状态的相似性使人们显得同在,并且认识;而状态的非相似性则使他们显得不同在,并且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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