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668.“儿子”表示真理,“妻子”表示良善。这在前一章(5:4, 489-491节)已经说明,那里用的是“儿子和女儿”这个短语。但此处用的是“儿子”和“妻子”,因为“妻子”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事实上,真理无法产生,除非它所源于的某种良善或快乐存在。生命在良善和快乐里面,不在真理里面,除非真理从良善和快乐中获得某种东西。真理从这些事物被赋予形式并发展,或说被形成并生长;属于真理的信被属于良善的爱赋予形式并发展,或说形成并生长。真理就像光;若非从太阳或火焰发出,就没有光。真理正是从这些事物被赋予形式,或说被形成。真理只是良善所取的形式,信只是爱所取的形式。因此,真理所取的形式取决于良善的品质,信所取的形式则取决于爱或仁的品质。这就是为何此处提到“妻子”和“妻子们”,她们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也是为何下一节提到一切都成双成对,就是一公一母,进入方舟,因为没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没有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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