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5749.“你们这样行是作恶了”表声称那真理是自己的,是违反神性律法的。这从“贼”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他们“这样行是作恶”所暗指的“贼”是指声称属于主的东西,即“约瑟”的银杯所表示的真理(参看5747节),是自己的。显然,如此声称是违反神性律法的(2609节)。人之所以不可声称来自主的任何东西,因而不可声称真理与良善是自己的,是为了叫他能处于真理的气场;他处于真理的气场到何等程度,就处于天上的天使所在之光到何等程度;他处于那光到何等程度,就处于聪明和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处于聪明和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处于幸福到何等程度。因此,人应当出于内心的信仰承认,真理与良善丝毫不源于他自己;相反,他所领受的一切真理与真理皆来自主;他应当承认这一点,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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