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570

570.“神的儿子”

570.“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刚才和前一章(5:4;489节)已说明,“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教会的真理是指教义。这些教义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因为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从自上古之人那里传给他们的东西中获得它们。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子”;还因为相对于他们来说,恶欲被称为“人的女儿”。此处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即:他们将神圣的教会真理浸没于自己的恶欲,从而玷污它们;并以这种方式确认他们强烈信服的假设。谁都能通过观察发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事判断出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某种观念的人也会通过他们以之为真理的一切,包括主圣言中的事物,来确认这种观念。因为当人们坚持自己已经接受并确信的假设时,他们就会使一切事物都赞同并支持它们。任何人越爱自己,就变得越不可动摇。这个种族就是如此,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他们的可怕说服时再予以论述(573, 580-586a, 607:3, 619-637, 659-662, 792-813节);说来奇怪,他们的说服是这样:它们从不被允许通过推理流入,只能从恶欲流入;否则,它们就会杀死在场的其他灵人的全部理性。由此清楚可知“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甚好,就在其中随意挑选,为自己娶作妻子”这句话表示什么,即:他们将信之教义与恶欲联结起来,事实上与每一个这种欲望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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