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5194.“过了两年的天数”表结合的状态之后,也就是说,当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和属于内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结合之时,前一章论述了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是指结合的状态;因为“两”表示结合(参看1686, 3519节),而“年”,和“天”一样,表示状态。“年”具有这样的含义从前面也可以看出来(487, 488, 493, 893节);“天”也具有这样的含义(23, 487, 488, 493, 2788, 3462, 3785, 4850节)。“两或二”之所以表示结合,是因为在灵界,因而在自然界,每一个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或两种力量有关,即良善与真理。良善是一种主动并流入的力量,真理是一种被动并接受的力量。而且,由于一切事物都与这二者有关,若非这二者通过某种婚姻的形像构成一体,就无物产生,所以“两或二”表示结合。
这样一种婚姻形像就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没有这种婚姻,凡物都不能存在。为使事物在自然界中存在,必须有热和光存在;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爱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若要产生某种事物,这二者,即热和光必须行如一体。如果它们没有行如一体,如冬天里的情形,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事物。这在属灵层面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人的情形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理解力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光,也就是信之真理。除非这二者在人里面构成一体,否则无物产生;因为没有信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无法定义任何事物,或赋予它特定性质;而没有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则无法将任何事物带入结果。因此,为使天上的婚姻能存在于人里面,或为使人能处于天上的婚姻,这二者必须在他里面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古人将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和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比作一个婚姻(54, 55, 568, 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2731, 2739, 2758, 3132, 4434, 4823, 5138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两或二”表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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