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4987.“且这些事发生以后”表第三个状态。这从“发生”或“因此”(so it was)和“这些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发生以后”或“因此”暗示某种新事物(参看4979节),因而在此是指第三个状态;“这些事以后”是指这些事完成后。在原语言和在其它语言一样,一个思路并未通过标点符号与另一个思路分开;但这段经文可以说从头贯穿到尾,当中没有任何间断。内义中的观念同样以没有间断的方式连续出现,从事物的一个状态流入它的另一个状态。但当一个状态终结,另一个主要状态取而代之时,经上就用“于是”或“这事以后”暗示这一点,而次要的状态变化则用“且或和”(and)这个词来暗示。这就是为何这些词经常出现的原因。现在所论述的这第三个状态比之前的状态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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