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4756

4756.“有些米甸

4756.“有些米甸人,就是作生意的商人从那里经过”表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米甸人”和“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米甸人”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参看3242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因为这类认知在灵义由“财富”、“财物”和“货物”来表示。因此,“作生意”是指获得并传播这些认知(2967, 4453节)。此处并非表示对良善的认知,而表示对真理的认知,因“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前所述。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人”,因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就被称为人(3134, 3309节)。从此处所描述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明显可知,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但却被米甸人从坑里拉上来的,也是被米甸人卖给埃及的波提乏;因为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给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有人可能以为,既然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那么在埃及卖他的,就是以实玛利人,而不是被米甸人。但事情这样方式是为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的代表。因为“约瑟”,也就是神性真理,不可能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卖掉,只能被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卖掉。其原因可见于本章最后一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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