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379.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前文(373-37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受咒诅”就是疏远良善,如前所示(245节)。因为正是罪孽和可憎的事,或仇恨使人疏远,只往下看,也就是只看肉体和世俗事物,因而只看属地狱的事物。当仁被逐出并灭绝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联结主与人的纽带被切断。唯独仁,或爱和怜悯将两者联结起来。无仁之信永远不会进行联结,因为这不是信,而是纯粹的知识;就连地狱团伙也能掌握纯粹的知识,他们能利用这些知识来狡猾地欺骗善人,并伪装成光明天使。极其恶毒的传道人有时也习惯这样做;他们热情讲道,这种热情看似虔诚的表现,但其实只是挂在嘴上而已。谁会如此缺乏判断力,以至于相信唯独记忆中的信,或由此产生的想法能成就什么事?凭亲身经验,谁都知道,如果一个人的话或同意不是出自他的意愿或意图,无论它们是何性质,都没有人会在乎它们。正是意愿或意图使它们成为可悦纳的,并将人与人联结起来。真正为人的,是意愿,而不是他所不愿的想法或言语。人从意愿获得具体的性质和性情,因为打动他的是意愿。如果人的思维是良善,那么信的本质要素,也就是仁爱,就包含在他的思维中,因为行善的意愿就在它里面。但是,如果他声称他的思维是良善,却生活邪恶,那么他的意愿只能是邪恶的意愿,因此信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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