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3374.“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表示属灵事物。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在此是指理性概念或事物,当被神性光照时,理性概念或事物就是真理的表象(参看3368节)。这些表象就是真理(这在前面已经说明3364, 3365节),因而是属灵的。事实上,属灵事物只是来自神性的真理,这从前面关于属灵事物含义的多次说明清楚看出来。从真正意义上说,“属灵”这个词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本身,就像“属天”这个词表示来自主的良善的全部火焰一样。由此可见,由于这光从主流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和属世部分,所以“属灵”这个词论及这两者,那流入的,正是真理方面,或真理形式的神性。这表明何谓真正意义上的属灵,并且既有一个属灵-理性,也有一个属灵-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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