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3038

3038.“我要将这

3038.“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这从“种”和“这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仁之信,以及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1025, 1447, 1610, 2848节),因为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这地”,即迦南,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参看1413, 1437, 1607节);它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故是指“迦南地”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本身。因为神性本身若不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无法流入天堂;主在马太福音也清楚揭示了这一点: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人若以为在天堂,他们敬拜除主以外的任何其他父,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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