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3035.“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3023节)清楚可知,即“耶和华天上的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耶和华”这个名经常出现在旧约圣言中,只表示主。因为旧约里的每一个细节在内义上都论述主,教会的每一个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参看1736, 2921节)。此外,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将耶和华仅仅理解为主(1343节)。在字义的此处和别处,表面上看,好像“耶和华”是指更高的某个其他人;但字义是这样:它将内义呈现为一体的事物作为单独的实体来阐述。原因在于,需要从字义接受教导的世人若不先拥有数个的概念,就不能拥有一个的概念。因为对人来说,一个整体是从数个部分中形成的,或也可说,同时存在的事物是从连续事物中形成的。主有许多不同事物在里面,它们都是耶和华。这就是为何字义视这些事物为单独的实体,而天堂绝不这样做。天堂以一种简单的观念承认一位神,并且只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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