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950.“亚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表示主因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之人的善意而感到喜乐。这从“下拜”和“那地的人民”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下拜”是指感到喜乐,如前所述(2927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那地的人民”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如前所述(2928节),那里有同样的话。但在那里,经上说的是“亚伯拉罕向那地的百姓,赫的儿子们下拜”(23:7);那里之所以还提到“赫的儿子们”,是因为它表示首先被引入(真理)的教会成员,他们也由“民之子”来表示(参看2947节)。然而,本节指的是那些正在取得进展的人,所以经上只是简单地说“那地的人民”,没有加上“赫的儿子们”。前一节的意思是主因被友善地接受而感到喜乐,本节的意思是祂因他们的善意而感到喜乐。接受首先到来,是因为接受是理解力的活动;善意随后到来,是因为善意是意愿的活动(参看2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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