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875.生活的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主通过内在途径注入的;而教义之真理,或信仰是通过外在途径注入,并被引入记忆的。主按自己的时间和自己的秩序把它从记忆中召唤出来,并将其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在一起。这个过程会考虑到人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人的自由来自他的情感。这就是信仰的植入和扎根。凡在自由之中所行的都与人结合,而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结合,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个人结合,除非他对这种东西拥有一种情感。那实际去接受的,是情感;接受违背情感的东西就是接受违背生命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教义之真理或信仰只能被对它的情感接受。不过,情感如何,接受就如何。只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才会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它们彼此一致,并因一致而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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