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871.地狱灵不知道其它任何自由,只知道爱自己和爱世界所要求的那种自由。这些要求与他们的欲望有关,就是掌控每个人,迫害和仇恨所有不服侍他们的人,折磨每个人,如有可能,不惜摧毁整个世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偷窃和篡夺凡属于他人的东西等等的欲望。当满足这些和类似欲望,或说进行这些和类似活动时,他们就在享受自己的自由,因为他们正在获取自己的快乐。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这种自由,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从他们那里夺走它,他们就只剩下新生婴儿所拥有的那种生命。活生生的经历向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恶灵坚信这类欲望能从他那里被除去,他以这种方式便能进入天堂;因此,他的生命能奇迹般地变成天堂的生命。于是,他的爱及其欲望从他那里被拿走了(这种事在来世通过分离,也就是切断一个人与其他人的联系而实现)。这时,他看似一个婴儿,用手划水,尽管他几乎不能挥动双手。与此同时,他处于这种状态:他的思考能力甚至不如一个婴儿;他完全不会说话,什么也不知道。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己的快乐,从而恢复了自己的自由。这件事清楚表明,凡从爱自己、爱世界中为自己获取生命,从而陷入这些爱的自由之人都不可能进入天堂。如果这生命从这样一个人那里被拿走,他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思维或意愿留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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