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818.“要杀他的儿子”表示直到凡来源于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都死了。这从这些话的内义清楚可知,因为它们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的试探;在这些试探中,显然,纯粹的人身或人性也死了。这一点不可能由亚伯拉罕的儿子或以撒来代表,因为献儿女为祭是可憎的事。然而,纯人身或人性的死亡尽可能地被代表了;也就是说,它以献以撒为祭的试图或努力来代表,而不是以实际献他为祭的任何行为来代表。由此清楚可知,“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这句话表示直到纯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死了。
自上古时代起,人们就知道主将要降世并受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献自己的子女为祭的习俗曾盛行在外邦人或非犹太民族的人民当中,他们以为这样自己就洁净了,并安抚了神。若不是从古人那里获知神的儿子要来,并如他们所以为的,祂将被献为祭,他们永远不可能将这种可憎的习俗视为他们最重要的宗教仪式。雅各的儿子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也倾向于这种可憎的做法,因为若不通过一个人所倾向的东西,没有人受试探。雅各的儿子们就有这些倾向,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先知书。但为了防止他们陷入这种可憎的做法,他们被允许引入燔祭和祭物(参看922, 1128, 1241, 1343, 2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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