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699.“因为我要使他成为一大民族”表示属灵教会。这从“一大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大民族”是指属灵教会,该教会将接受信之良善(参看2669节)。经上之所以说“一大民族”,是因为属灵国度是主的第二个国度,如2669节所述。正如以实玛利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他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以及主在众天堂的属灵国度;因为这一个的形像和样式就存在于那一个里面。前一节描述了荒凉之后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一种安慰和希望帮助的状态。本节则描述了荒凉之后他们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种光照和这光照所产生的恢复的状态。
鉴于这些状态不为世人所知,因为如前所述(2682, 2694节),如今很少有人在重生,就让我来描述一下那些在来世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在那里,这种状态的性质是众所周知的。那些在来世已经被荒废或荒凉的人因他们将获得帮助的希望而得安慰之后,就被主提入天堂,因而从一种阴影状态,也就是无知的状态,进入一种光明状态,也就是光照和由此而来的恢复的状态,从而进入触动他们至内层的喜乐中。事实上,他们所进入的光具有这种性质:它使他们不仅能用眼睛观看,同时还能用他们的理解力来观看,或说这光是真实的,是一种不仅光照他们的眼睛,还光照他们心智的光。这光使他们恢复到什么程度,可从他们所摆脱的相反状态看出来。其中一些人的心智就像孩子,其信仰也很简单;这时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穿上了闪闪发光的白衣;有些人似乎戴上了冠冕;有些人则被带到各种不同的天使社群,处处都受到亲切欢迎,就像那里的弟兄姊妹一样;因此,凡满足他们新生命的良善都被提供给他们。有些人被允许观看天堂或主国度的浩翰,同时感受那里居民的幸福;更不用说无法描述的其它无数经历了。对所有从荒凉中出来的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最初光照和由此而来的恢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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