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从神性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由于感知来自神性,所以经上说:“神对亚伯拉罕说。”神和亚伯拉罕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主。这表明,构成字义的历史故事将不同的观念分开,但内义却把它们合而为一,这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就文字的历史意义而言,有两个人在彼此交谈,即神和亚伯拉罕;但就内义而言,只有一人,即神性方面的主。这也表明,在字义上为三人的,在内义上为一人;如父、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此外,整个三位一体完全存在于主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说的(约翰福音10:38; 14:10-11, 20),圣灵来自祂,也如祂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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