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580.“亚伯拉罕向神祷告”表示启示。这从“祷告”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祷告”当论及主时,是指被启示(参看253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示。从字义上看,此处有两个人,即:祷告者和被祷告者,因为经上说:“亚伯拉罕向神祷告。”但从内义上看,此处只有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启示来自神,或主里面的耶和华,因为主从耶和华成孕。然而,主的人性在何等程度上来自祂的母亲,祂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另外一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很难落入世人能理解的观念。它的确能落入呈现在天堂之光中的天使观念,却不容易落入人类的观念,因为人类若不被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光照,就感知不到任何东西。这种解释更无法落入那些视属于天堂之光的一切为幽暗,以至于什么都不是之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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