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2457

2457.无需详细解

2457.无需详细解释这几节经文,因为它们大部分在前一章和再之前的章节已经解释了。此处补充并插入这些话,是为了清楚表明,善人与恶人分开,善人得救了,恶人则被定罪,这一切事唯独通过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实现;否则,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所有这些人会与其余的人一同灭亡。这就是下面这些话所表示的:“当神毁灭平原诸城的时候,神记念亚伯拉罕,在倾覆罗得所住诸城的时候,就打发罗得从倾覆中间出来。”这些话的内义是:通过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凡处于良善的人都得救了,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那些处于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真理之人也得救了,而那些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则灭亡了,即便那些得救的人也陷入虚假和邪恶。因此,本章所说的这些话现在以这种方式与前一章所说的话联系起来,即:亚伯拉罕(即处于这种状态的主)为“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和“十”所表示的所多玛和蛾摩拉的那些人求情;如前一章所解释的,这些人是指按顺序所列举的所有处于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拥有某种程度的良善在里面的真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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