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367.至于“屋檐的荫下”表示在对那良善的笼统、模糊的感知里面,情况是这样:对人,甚至重生的人来说,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是非常模糊的;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此处“罗得”所代表的那种人尤其如此。而当一个人专注于肉体事物,也就是活在肉身时,他的情感和他的感知一样,也是极其笼统、因而极其模糊的,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并非如此。每一个细微的情感,甚至构成其感知的每一个观念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但每种情感和感知在他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的整体。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情感和观念时再讨论这一点(3078, 3189, 4005节)。有时,人是能通过反思检查并描述他里面的少量元素的;但还有不计其数,事实上无数其它元素是看不见的。只要他活在肉身,这些看不见的元素就永远不会,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不过,一旦一切肉体和世俗事物熄灭,它们就变得可见了。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当一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进入来世时,他就从模糊的生命进入更清晰的生命,如同从黑夜进入白昼。他进入主的天堂到何等程度,就进入越来越清晰的光到何等程度,直到抵达天使所在的光,就是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与这光相比,世人所在的光就是黑暗。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他们“来到他屋檐的荫下”,这句话的意思是,罗得所代表的人住在其模糊、笼统的感知中;也就是说,他们对主的神性和神圣知之甚少;但尽管如此,他们仍承认并相信它们是存在的,就住在仁之良善里面,换句话说,与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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