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288.“亚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表示主回到祂感知到这些事之前所处的状态。这从本章“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处于人身或人性状态的主;“地方”是指状态,如第一卷所示(1273, 1378节)。因此,就内义而言,“回到自己的地方”在此表示回到祂以前所处的状态。主在世时有两种状态,即谦卑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1999, 2098, 2159, 2265节)。其谦卑的状态出现在祂处于通过遗传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之时;其荣耀的状态则出现在祂处于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拥有的神性之时。或说当祂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人身或人性是至高无上的时,祂的状态是谦卑的;当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获得的神性是至高无上的时,祂的状态是荣耀的。祂完全脱去了前一种状态,即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状态。当祂离开这个世界,带上现在已经变成神性的人身或人性,并回到祂自永恒所在的神性本身(约翰福音17:5)时,祂就取得了一个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的神圣活动就来自这二者。因此,主从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通过两者发出的神圣活动掌管整个宇宙。
来世小孩子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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