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2156

2156.“我主”表

2156.“我主”表示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三位在一体里面,这从此处经上以单数形式提到“主”明显看出来。类似用法也可见于18:27, 31:“看哪,我还敢对我主说话”;18:30, 32:“求我主不要动怒”。这三个人还被称为耶和华: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由此明显可知,这三个人(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主是一样的,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被称为《信经》的基督教信仰同样承认这一点,其中明确说:“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非三永恒者,非三全能者,乃一位。”除了那些声称自己承认一个至高的存在,宇宙创造者的人以外,没有人会将这一体里面的三位分离。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这种承认是可以原谅的。但对说这种话的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他们虽这样说,有时也这样想,实际上却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更不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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