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2114.“他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表示那时所有在教会之内的人。这从“在家里生的”和“用银子买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家里生的”是指属天人;“用银子买的”是指属灵人(对此,参看2048, 2051, 2052节)。这些章节还说明,他们是教会之内的人,因为所有在教会之内的人,也就是所有构成教会的人要么是属天的,要么是属灵的。至于谁是属天人,谁是属灵人,可参看前文(2088节)。本章最后这一节概括了前面所说的一切,即:当人们,无论教会之内的人,还是教会之外的人,洁除了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时,主就使他们成为公义。这两种人都被称为“家人”,因为“家”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国度(20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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