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755.“可以让他们拿走自己的份”表示这些事物(即恶灵)被置于他们的权力和控制之下。这从前面(14:21-23)的阐述清楚可知,大意是:主不愿接受源于他们的任何东西,因为主不从这个源头获得任何力量。“他们(即恶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意思是这样:正是天使实际统治邪恶的地狱灵,我从大量经历中已经清楚知道这一点。然而,主预见并看到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并提供和安排这一切;但有些东西是出于祂的允许,有些是出于祂的勉强同意或让步,有些是出于祂的同意,有些是出于祂的美意,而有些是出于祂的旨意或意愿。控制他人的欲望完全是人自己的东西,与天使从主那里得到的东西截然不同。天使的全部控制都是建立在爱和怜悯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统治的欲望。这些事都是极深的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清晰阐明。只要知道邪恶的地狱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主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就足够了。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后面(2447节)讨论圣治和许可时我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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