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718.“连他弟兄罗得和他的财物也都带回来”表示外在人和属于它的一切。这从“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1428, 1547, 1563, 1698节)多次说明,“罗得”是指外在人。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外在人,因为人们以为唯独属于肉体的事物构成外在人,如感觉能力,即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以及食欲和快乐。但这些构成最外在的人,也就是纯粹的肉体。准确地说,外在人是由属于记忆的事实知识和属于充满这人的爱的情感,以及属于灵的感觉能力,连同灵所享有的快乐构成的。严格来说,这些东西构成外在人或外层人,这一点从来世的人,也就是灵人清楚看出来。这些灵人同样有一个外在人,一个内层人,因而有一个内在人。肉体可以说只是一种易腐烂、可分解的遮盖物或外壳,它的存在是为了使人可以真正活着,并且属于他的一切可以变得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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