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545.“他和他妻子”表示那时与主同住的属天真理。这从“他”,也就是“亚伯兰”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主,因而是指祂主里面的属天事物。人之为人凭的是与他同住的事物;主之为主凭的是与祂同住的属天事物,因为唯独主是属天的,以至于是属天本身。因此,“亚伯兰”,尤其“亚伯拉罕”表示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妻子”的含义进一步看出来,“妻子”是指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结合的真理,如前所示(1468节)。这些真理是属天真理,或源于属天事物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经上先提到“他”,后提到“他妻子”。因为属天真理(celestial truth)是一回事,属天的真理(truth celestial)是另一回事。属天真理来源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而属天的真理则来源于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被植入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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