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28.世俗和肉体的人心里说,若不通过感官事物接受关于信和属于信的一切事物的教导,好叫我亲自看见,或通过记忆的东西叫我自己明白,我就不信。他确认这种态度,是因为他认为属世事物不可能与属灵事物相矛盾。因此,他想通过感官事物而在属天堂和神性的事物上获得教导,但这就像骆驼穿过针眼那样不可能。因为他越想通过这种手段变得智慧,就越蒙蔽自己,直到最终什么也不信,甚至不相信任何属灵事物或永生的存在。这是由于他所作的基本假设。这就是吃善恶知识树。他吃得越多,死得越彻底。但人若从主,而不是从世界变得智慧,心里会说,他必须信主,也就是相信主在圣言中所说的话,因为它们是真理。他照着这一基本假设来调控自己的思维,并通过理性、知识、感官和自然的证据来确认。未经确认的东西,他会搁置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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