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829.爱主就在于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得救的,那些接受主并信祂的人,而不是那些沉浸于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之人,因为后者不接受主并信祂;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从肉欲生的,从人意生的”表示沉浸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从神生的”表示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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