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619.“大有良善和真理”表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性是无限的,除了祂是绝对的,或存在本身,因而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外,没有其它东西能论及神性;它因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故也是绝对的真理或真理本身,因为一切真理皆属于良善。不过,这种绝对或本身在字义上只能以“大有良善和真理”,因而由于人的有限感知力而以描述某种有限物的词来表达。神性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耶稣对少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
这句话的意思是,主,并且唯独主是良善,因而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祂是绝对的真理,或真理本身,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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