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560.“看哪,你对我说,将这百姓领上去”表对教会要与这个民族同住的庄严承诺。这从“你对我说”和“将这百姓领上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当所说的话是耶和华说的时,“你对我说”是指一个庄严的承诺;“将这百姓领上去”是指教会要建立在这个民族当中。这些就是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但就最接近文字的意义(注:即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意思是他们要被领进迦南地,并占有它。被领进迦南地并占有它表示建立教会(参看10559节)。至于这些事是何情形,这在前面的各个地方已经说明,也就是说,在这个民族当中不可能建立起一个教会,只能建立一个教会的代表,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像这样的人无法接受来自神性的任何流注;然而,与人同住的教会在他里面的内在之物中,不在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之物中。像这样的人确实能代表教会,但不能成为一个教会。代表教会,但不是一个教会,就是敬拜外在事物,称它们为神圣和神性,却不以源于天堂的信和爱来承认或感知它们。关于“使这百姓上到那地”的含义的说明,可参看前文(105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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