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49.“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表示主尤其怜悯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和那些能够重生的人。这从前面的阐述也可推知,因为对主来说,“记念”就是“怜悯”。记念不能论及主,因为祂自永恒就知道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怜悯能论及祂,因为祂知道这就是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人的自我如地狱一般,并构成他特有的地狱。事实上,人通过其自我的意愿与地狱相通;这自我出于地狱和它自己是这样:人最大、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一头扎进地狱;并且不满足于此,还渴望把全世界所有人都扔下去。由于人凭自己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并且主知道这一点,所以可推知,“记念所立的约”只表示怜悯人,并通过神性手段使他重生,用大能将他引向天堂,只要人的性质允许他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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