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478.“我把它扔在火中,这牛犊便出来了”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种敬拜就源于并符合这两种爱。这从“火”和“牛犊”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在此是指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个民族被这些爱所主宰,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故“扔在火中”表示使它服从这些爱,并从圣言的字义中抽取诸如支持它们的那类事物,由此制造教义;“牛犊”是指源于并符合这些爱的地狱的敬拜(104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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