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282.“直到万代”表在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这从“万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万代”当论及表示教会的以色列人时,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参看10212节),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事物。之所以说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构成教会,凡人自己的东西都不构成教会。这些神性事物的确流入此人,并与他同住,但它们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而是唯独属于与这个人同住的主。既然如此,那么当天使彼此交谈时,他们谈论的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凡在圣言中所提到的人名都不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是此人所表示的事物。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参看1888, 4442, 5095, 5225节);名字并不进入天堂(1876, 6516, 10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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