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10117.因为它是圣的”表神性之物,它不可与这神性之物结合,因为这会导致亵渎。这从“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圣的”是指神性之物(参看10111节)。它之所以不可与神性之物结合,是因为“留下的肉和饼”表示没有结合之物(参看10114节),因而也指不可结合之物。不可结合之物就是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只是邪恶(参看10115节);神性之物若与人的自我,因而与邪恶结合,就会遭到亵渎(6848, 929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留到早晨的,凡吃的人就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灵魂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19:7, 8);还说“被什么不洁净的物摸了的祭肉要用火烧了”(利未记7:19)。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日吃献祭的肉和饼表示对圣物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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