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属天的奥秘 #10052

10052.“要把整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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