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2

Faith42.这位

Faith42.这位天使说,他与那位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对话如下:

“朋友,你是谁?”

“我是一名新教基督徒。”

“你的教义和你从中所形成的宗教是什么?”

“它就是信。”

“你的信是什么?”

“我的信是:父神差祂的儿子为人类作出补偿,那些相信这一点的人得救了。”

“关于得救,你还知道些什么?”

“唯信得救。”

“关于救赎,你都知道些什么?”

“救赎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了,圣子的功德通过这信被归算给人。”

“关于重生,你都知道些什么?”

“重生通过信实现。”

“关于悔改和罪得赦免,你都知道些什么?”

“它们通过这信实现。”

“请告诉我你对爱和仁都知道些什么。”

“它们就是这信。”

“请告诉我你对善行都知道些什么。”

“它们就是这信。”

“请告诉我你对圣言中的一切诫命是怎么想的?”

“它们都在这信里面。”

“所以你什么都没做?”

“我应该做什么呢?我凭自己无法行出真正为良善的任何善事。”

“你能凭自己拥有信吗?”

“我不能。”

“那么你怎么可能拥有信呢?”

“我不探讨这个问题;我只需要有信。”

最后天使说:“关于救恩,你肯定知道得多一些。”他回答说:“既然救恩唯独通过这信得来,我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呢?”但这时天使说:“你的回答就像一个只吹一个音符的吹笛人。除了信,我什么都没听见。如果这就是你所知道的一切,那么你什么都不知道。去看看你的同伴吧。”于是他离开,在寸草不生的荒漠之地找到他的同伴。他问为什么会是这样,得到的答复是: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一丝教会之物。

婚姻之爱 #527

527.⑷邪恶照各人

527.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有两个要素构成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行出的;没有这两个代理人,人就和机器一样没有行为或言语。由此明显可知,人的性质取决于其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人之行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产生它们的意愿之情感;人之言谈的性质则取决于产生它的理解力的思维。因此,许多人可能言行都差不多;而事实上,他们的言行却截然不同,有些人的言行出于错误的意愿和思维,而有些人的言行则出于正确的意愿和思维。

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照之受审判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这行为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恶行是指一个邪恶意愿的行为,无论它们外在表现如何;而善行是指一个良善意愿的行为,哪怕它们外在似乎与恶人的行为一样。人的内在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有意而行的,因为意愿将它在意图上所行的事作为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理解力所行的一切都是经确认而行的,因为理解力确认这个意图。由此明显可知,邪恶或良善照各人行为中的意愿的性质,和对它们的理解的性质报应各人。

我能通过以下经历确认这个说法:在灵界,我遇见过很多人,他们在世时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认为其中一些人有罪,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所行的都差不多,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作出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