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1

Faith41.为叫

Faith41.为叫人们看清与仁分离的信是何性质,未与仁分离的信又是何性质,我将传达我从一位天堂天使那里听来的信息。他说,他曾与许多新教教徒交谈过,并获知他们的信是何性质;他讲述了他与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和一个处于未如此分离之信的人的谈话,以及他从两人那里听来的东西。他说,他向他们提问,他们作了回答。由于这些谈话可以阐明这个主题,所以我在此呈上它们。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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