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

Faith4.这就是

Faith4.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拥有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天使因处于这种情感,故断然拒绝这一教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并说:“不先看看某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就去相信,怎会有这种事呢?”如果有人说,然而,我们必须相信,他们就会回答说:“你以为你是神吗,要我相信你?你以为我已经疯到要相信我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一句话吗?让我先看看它。”于是,这位教条主义者灰溜溜地走了。天使的智慧仅在于此:他们看到并理解他们所思想的一切。

属天的奥秘 #3295

3295.“这民必强

3295.“这民必强于那民”表示一开始,真理必优先于真理之良善。这从“(人)民”和“强于”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真理,如刚才所述(3294节);“强于”是指优先。首先提到的“民”表示真理,其次提到的“民”表示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是从真理中升出来的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但被称为良善,因为它看似良善。这就是为何“民”也表示这种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要获得对该良善的某种概念,我们必须知道,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真理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良善行善。或更清楚地说,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理解力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意愿行善。因此,来自理解力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而是真理;而来自意愿的良善才是良善。例如,一个人不孝敬父母,但后来学习十诫,知道要孝敬父母;当他先开始孝敬父母时,是按照诫命来孝敬的。这种孝敬是诫命的产物,故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它不是从爱流出的,而是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服从,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惧怕。尽管如此,它仍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但它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因为那时,这个人行的不是良善,而是真理。然而,当此人出于爱孝敬父母时,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良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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