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801.从此处对大洪水之前的这些人的描述明显可知上古之人当中的写作风格是什么样,因而明显可知预言的风格又是什么样。此处直到本章末尾都在描述这些人;这几节描述了他们的说服,23节描述了他们的贪欲;也就是说,首先描述了其理解力事物的状态,然后描述了其意愿事物的状态。尽管他们实际上没有理解力或意愿的事物在里面,但与它们相反的事物仍被如此称呼;也就是说,诸如虚假说服之类的事物绝不是理解力的事物,而是思维和推理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理解力的事物);以及诸如贪欲之类的事物绝不是意愿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意愿的事物)。对于大洪水之前的人,如我所说,经上首先描述了他们的虚假说服,然后描述了他们的贪欲,这就是为何21节的内容会在23节重复,只是换了一个顺序。
这也是预言的风格,原因在于,人里面有两种生命:一种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另一种属于意愿的事物;这两种生命彼此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人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尽管如今它们在人里面是分离的,却仍一个流入另一个,并且多半是联结的。至于它们联结,以及如何联结,这可通过许多方式来证实和说明。由于人由理解力和意愿这两部分构成,并且一个流入另一个,所以当描述人时,圣言就分别描述每个部分,这是重复的原因;否则,这样描述是有问题的。此处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怎样,其它一切事物也都是怎样;换句话说,适用于此处意愿和理解力的,也适用于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抽离出来的不同现象恰恰反映了经历这些现象之人的状况。它们是这些人的属性,因为它们是从这些人中产生的。与其主体,或其背后的物质分离的一个现象或事物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圣言描述某个事物时,会描述这两个方面。只有这样,对每个事物的描述才是完整和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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