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9

Faith39.但为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属天的奥秘 #709

709.此处用“耶和

709.此处用“耶和华”这个名,是因为现在的主题是仁。在前一章,从第9节到末尾,经上都是说“神”,而非“耶和华”,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挪亚”,或被称为“挪亚”的教会成员在理解力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信。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他在意愿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爱。当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或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的主题是意愿的事物,或爱之良善时,经上则用“耶和华”这个名。因为构成教会的,不是理解力或信的事物,而是属于爱的意愿的事物。耶和华存在于爱和仁,而非信里面,除非这信是爱或仁之信。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信被比作“夜”,爱被比作“昼”;如在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两个)大光”,经上说表示爱的“大光”或日管昼,而表示信的“小光”或月管夜(创世记1:14, 16)。在先知书也一样(如耶利米书31:35; 33:20; 诗篇136:8, 9; 启示录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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