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9

Faith39.但为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属天的奥秘 #592

592.“耶和华说,

592.“耶和华说,我要把人除灭”表示人要自我毁灭。这从前面的解释(588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耶和华或主惩罚、试探人,降灾,毁灭或杀戮,诅咒。例如,耶和华杀了犹大的长子珥和次子俄南(创世记38:7, 10);耶和华击杀了埃及所有头生的(出埃及记12:12, 29)。耶利米书:
我在怒气和烈怒中击杀的。(耶利米书33:5)
诗篇: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诗篇78:49)
阿摩司书:
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为吗?(阿摩司书3:6)
启示录:
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碗。(启示录15:1, 7; 16:1)
所有这些品质都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完全与祂的本性相反。它们被归于祂,原因如前所述(588-589节);这也是为了让人们先形成一个大体概念,即:主掌管和安排每一件事;然后明白,主从不降灾或作恶,更不用说杀人了;相反,正是人自招邪恶,毁灭并杀死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此行的,不是人,而是煽动并引导他的恶灵。但其实也是人,因为他相信他所行的一切都是自己行的。所以此处论到耶和华说,祂要“把人除灭”;尽管事实上,要摧毁和除灭自己的,正是人。
在这个问题上,从来世那些活在痛苦和地狱中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是什么情况。他们不断抱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都归咎于主。所以在恶灵的世界,有些恶灵以伤害和惩罚他人为快乐;事实上,这是他们的最大快乐。那些被伤害和惩罚的人却以为这是主派来的。但他们被告知和指示,没有一丁点邪恶是从主而来的,而是他们自己招来的。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处于平衡的状态:邪恶会报应作恶的人,变成进行惩罚的邪恶。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允许惩罚是为了纠正邪恶。然而,主一直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转变为良善;因此,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许可;人们以为凡被许可的事都是由许可的那一位行出的,仅仅因为祂许可了。而真相完全不同;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4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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