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4733.“说,我们不可害他的性命”表它必不遭到毁灭,因为它是宗教的生命。这从“害”和“性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害”是指毁灭;“性命”(即灵魂)是指生命(1000, 1005, 1436, 1742节),在此是指宗教的生命。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敬拜是宗教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所述(4731节)明显可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渴望敬拜他用自己的感知和思维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东西,对感官人来说,甚至是他们能以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他们也不愿去敬拜,除非神性在其中。这是全人类的共性。因此,外邦人敬拜他们以为里面有神性的偶像,而其他人则敬拜他们以之为神明或圣徒的死人。因为若非有某种能刺激他的感官,就无法在他里面唤起任何东西。
那些声称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对其又没有形像的概念之人大部分不承认任何神,而是承认自然,因为他们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基督徒当中众多有学问的人都是这样;还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因此,为防止远离神性,并变得肉体化的人敬拜木、石;也为了防止他们敬拜某个死人,因而敬拜这个人里面的某个魔鬼,而不去敬拜神自己,因为他们无法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祂,因此为了防止教会的一切事物灭亡,以及人类连同教会一道灭亡,神性本身愿意披上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所以要让有学问的人当心,不要在思想主之人身的同时,认为它不是神性。否则,他们会给自己设置绊脚石,最终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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