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3422.“仍照他父亲给它们起的名字”表示真理的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古时,给人、地方和事物所起的名字都具有属灵意义,或说表示某种事物(参看340, 1946, 2643节);因此,给泉和井所起的名字都是过去这些泉和井所表示的事物的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这些事物与真理有关,如前所示(2702, 3096节)。由于名字具有属灵意义或象征意义,所以“名字”和“叫名字或称名”一般也表示要么一个真实事物,要么一个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如刚才所述(3421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就其内义而言,名字都不是指某个人,或某个民族、某个国家、某座城,而总是指某个真实事物。谁都能由此推断出,此处“井”表示属于天堂的某种事物;否则,关于井的如此多的细节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因为知道它们没什么用处,例如:非利士人把亚伯拉罕的仆人所挖的井都塞住了;以撒又把它们挖出来,仍照它们以前的名字叫它们的名字;之后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了一口井,牧人为这井争竞;后来挖了另一口井,他们又为这井争竞;后来又挖了一口井,他们不再为这井争竞了;再后来又挖了一口井;最后他们告诉以撒挖新井的事(创世记26:15, 18-22, 25, 32-33)。不过,现在这些井所表示的属于天堂的事物从内义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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