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9

Faith39.但为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属天的奥秘 #254

254.“蛇的种”表

254.“蛇的种”表示一切不信。这从“蛇”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一切邪恶。“种”是指产生和被产生之物,或生出和被生出之物。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所以“种”表示不信。在以赛亚书,当论到败坏的犹太教会时,它被称为“行恶之种”、“淫乱之种”和“虚谎之种”: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之种,败坏之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疏远退后。(以赛亚书1:4)
又:
你们这些巫婆之子,奸夫之种,都近前来。你们岂不是过犯的儿女,虚谎之种呢?(以赛亚书57:3–5)
又:
你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因为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行恶之种永不留名。(以赛亚书14:19–20)
这论及“蛇”或“龙”,它在本章被称为“路西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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