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9.但为了叫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信是何性质,我将按顺序阐述它所坚持的各种信条。当今信仰坚持以下信条:
⑴父神和子神是两位;两者来自永恒。
⑵子神按父的旨意降世,为人类作出补偿,否则人类必因神性公义而在永死中灭亡,他们还将神性公义称为复仇公义。
⑶子通过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作出补偿。
⑷父被子的这些行为感动而施怜悯。
⑸子的功德被归算给那些相信这功德的人。
⑹这种归算瞬间发生;因此,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它也可能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
⑺(当它发生时)有某种试探出现,然后一种救恩通过这信而来。
⑻那些拥有这种经历的人尤其会获得信靠和信心。
⑼他们尤其得以称义,拥有父为子的缘故所赐的丰盛恩典,一切罪的赦免,并由此获得拯救。
⑽更有学问的人则断言,这些人里面有一种向善的努力,这种努力暗中作工,但不会公开指挥他们的意愿。其他人则断言,这种努力公开作工;而两者都肯定这是靠着圣灵。
⑾在那些确认以下观念:没有人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且不寻求功德的良善,而且他们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的人当中,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行善,不思想生活的邪恶和良善;因为他们对自己说,善行并不拯救人,恶行也不定人的罪,因为唯独信成就一切。
⑿总的来说,他们断言理解力必须服从这信,并将无法理解的东西称为信的问题。
10196.“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表主垂听并接受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所在之地。这从“施恩座”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主对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参看9506节);“法版”是指圣言方面(8535, 9503节),因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圣言(9987节)。
此处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但就主在显为太阳的祂之下的天堂里的同在而言,祂是神性真理。然而,这神性真理拥有适合天使和灵人接受的神性良善在它里面。这神性同在就是那被称为“耶和华的灵”和“圣者”的。它之所以被称作神性真理,而非神性良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是被造的,并由此而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和世人一样享有心智的两种官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意愿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的理解力不仅有助于接受这真理,还有助于感知这良善。
通过对比世界的太阳和从这太阳产生的世界,简单人也能对这个问题获得某种概念。这太阳是由火构成的,但它发出的是热和光。谁都能知道,光不在太阳本身里面,相反,光是从它发出来的。只有在太阳发出的光含有热在里面的情况下,植物才会复苏、生长,结出果实和种子。之所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些事,是因为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它之所以是这样一个代表舞台,是因为自然界由神性通过灵界产生,并不断产生,也就是持续存在。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火”也是;“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在约翰福音1:9; 3:19; 9: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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