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127.启2:11.“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要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108节),那里有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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