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揭秘启示录 #888

888.“我是阿拉法

88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着圣治成就。主是“阿拉法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这句话的意思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掌管并成就,详情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 92节)。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祂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4)
显而易见,祂所造或创造的一切都由祂的圣治来掌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