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揭秘启示录 #627

627.“就是各民族

627.“就是各民族、各支派、各方言、各人民”表向所有出于宗教信仰处于良善并出于教义处于真理之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抽象来说,表示良善(483节);“支派”表示教会的宗教信仰(349节);“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义(282节);“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483节)。因此,“传给各民族、各支派、各方言、各人民”表示把它传给所有出于宗教信仰处于良善并出于教义处于真理之人;因为接受这福音的,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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