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16.“并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作见证的”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如主所作的那样,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和圣言(可参看AR 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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